隨著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,現在農民對土地以及房屋越來越重視,國家對農村房屋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了。從原來的7類違建準備進行拆除與回收的房屋擴展到了9類。下面就給大家介紹是哪9類房屋。
一、超出宅基地標準面積的,多出面積將會拆除或回收。個別情況實在拆除不了的會在重建的時候回收。
二、改變土地性質,沒有在宅基地上建房,反而在耕地或者林地上建房的,一經發現直接拆除。
三、城里人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建房的,城里人購買農村宅基地這件事情已經屬于違法的行為了,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建的房屋一定會被拆除。
四、農村人搬到城里并且遷了戶口的,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歸村集體所有,所以這樣的房屋會被村集體回收。
五、農民常年在外面打工,一年也不回農村一次,導致房屋長期閑置,這種閑置超過兩年以上的房屋將會被政府回收處理。
六、已經坍塌并且沒有人修繕的房屋,這樣的房屋也會被回收再由村集體做出處理。
七、房屋的主人離世,由于種種原因該房屋沒有繼承人的情況下,這樣的房屋會被收回。
八、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主去世后有人繼承,但是繼承人只能繼承房屋不能繼承宅基地,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一旦不具備居住條件之后,該房屋就要被村集體收回。
九、擅自交易自家宅基地之后,未經批準另擇他處建房的,即使是在其他宅基地上建房也是不允許的,所以這種情況會直接被拆除。
|